当地时间12月24日,彭博社援引美光的邮件报道称,美光透露已与福建省晋华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下称:福建晋华)达成和解。这封邮件中称,“两家公司将在全球范围内各自撤回对对方的指控,并结束彼此之间的所有诉讼。”这意味着,这起历时6年的中美存储芯片企业专利纠纷出现关键转折,不过福建晋华尚未公开回应此事。
福建晋华成立于2016年。历史资料显示,当时该公司与中国台湾企业联华电子(下称:联电)签署技术合作,委托联电开发32纳米DRAM(动态随机存储器)相关技术,开发出的技术成果双方共有,整体技术完成后,再转移到福建晋华进行量产。协议签署后,三名美光的高管离职后进入联电,其中包括时任联电资深副总经理陈正坤,他后来曾出任福建晋华总经理。
而后在2017年9月,美光在中国台湾控告联电,指控从美光跳槽到联电的员工窃取美光的商业秘密,涉嫌将美光技术泄露给联电。同年12月,美光又在美起诉福建晋华与联电,称联电通过美光台湾地区员工窃取知识产权,包括存储芯片技术,并交付福建晋华。与此同时,福建晋华也就美光一系列在华销售的产品涉嫌侵权,对美光提起反诉。
2020年10月,联电公告称,美国北加州联邦地方法院已核准联电与美国司法部和解协议,美国司法部将撤销对联电的指控,联电则承认侵害一项商业秘密,同意支付6000万元美元的罚金。2021年11月,联电率先和美光达成和解协议,双方将各自撤回提出的诉讼,同时联电将向美光一次支付金额保密的和解金。
在此期间,美国商务部曾以国家安全为由,将福建晋华列入出口管制“实体清单”。彼时,福建晋华回应称,“公司始终坚定走自主研发路线,不存在窃取其他公司技术的行为。”
观察者网注意到,时至今日,福建晋华官网发布的新闻稿仍停留在2018年和2019年。该网站介绍称,福建晋华是由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泉州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晋江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共同出资设立的先进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福建晋华在福建晋江建设12时内存晶圆厂生产线。
这次纠纷的主角之一美光,一直被视为近些年美国政府打压中国存储芯片产业的“幕后推手”。今年5月,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审查发现,美光产品存在较严重网络安全问题隐患,对我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供应链造成重大安全风险,影响我国国家安全。为此,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依法作出不予通过网络安全审查的结论。按照《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我国内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应停止采购美光公司产品。
彭博社此次报道提到,美光全球收入中有约25%来自中国市场。今年以来,美光试图修复对华关系。6月,美光宣布加大在华投资,计划在未来几年内对该公司位于西安的工厂投资超过43亿元人民币。11月,美光首席执行官桑杰·梅赫罗特拉访华,表达了持续扩大在中国投资的意愿,并且该公司还首次参加了进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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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者网